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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采用劳工部对“科学或艺术”的定义

发表时间:2024-04-12 11:05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正在USCIS政策手册中发布政策指南(PDF,321.14 KB),以添加美国。劳工部(DOL)对附表A第二组案件的“科学或艺术”的定义。

对于许多基于就业的第2和第3优先(EB-2和EB-3)请愿书,雇主必须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请愿书)之前获得劳工部的劳动证明。对于某些职业,称为附表A职业,劳工部已经预先确定没有足够的有能力、愿意、合格和可用的美国工人。对于这些职业,雇主将劳工证书直接提交给USCIS,绕过DOL审查。目前,劳工部在附表A下指定了两组职业:注册护士和物理治疗师(**组);具有特殊科学或艺术能力的受益人(表演艺术除外)和具有特殊表演艺术能力的受益人(第二组)。

由于USCIS在根据附表A职业裁决请愿书时会考虑DOL法规,我们现在在我们的政策中添加对DOL对“科学或艺术”的监管定义的引用,以与DOL保持一致,因为它与第二组有关。在指定附表A第二组时,DOL将科学或艺术定义为“学院和大学通常提供专业课程的任何知识或技能领域,从而获得知识或技能学位。”我们做了额外的更新,以解释与所有裁决一样,我们审查了所提供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本指南载于《政策手册》第6卷,在发布后立即生效。此更新不会更改策略或操作。这是将DOL定义纳入USCIS政策手册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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