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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球健康移民

发表时间:2023-11-30 10:2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球移民健康司(DGMH)致力于促进和改善移民、难民和移民的健康,防止这些群体在进入美国或跨越其他国际边界时将传染病输入美国。此外,DGMH向国务院(DOS)和国土安全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供技术指导,指导所有为移民和难民进行海外和美国医疗筛查检查的医生。《技术细则》概述了医学检查的范围。

这些指示是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2(a)(1)(a)条制定的,该条概述了基于健康方面的理由而使某人没有资格获得签证或进入美国的条件。

申请人有四种健康状况可能会因健康原因被拒绝入境:

·有对公共卫生有重大影响的传染病的

·没有提供接种特定疫苗可预防疾病疫苗的文件

·有(或曾经有过)身体或精神障碍并伴有有害行为的

·药物滥用或成瘾

医学考试

所有在美国以外申请移民签证的人和所有来到美国的难民都必须进行体检。在美国以外,医疗检查由760多名医生(称为小组医生)进行。专家组医生由国务院(DOS)挑选。

如果有理由怀疑存在不可接受的健康状况,申请非移民签证(临时入境)的人也可能被要求接受领事官员酌情决定的体检。

在美国申请将其移民身份调整为合法**居民身份的人也必须接受医疗检查。在美国,大约有5 000名医生(称为民事外科医生)进行医疗检查。外科医生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指定。

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传染病

患有对公共卫生有重大影响的传染病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目前包括:

1、淋病

2、汉森氏病,传染性的

3、梅毒,传染性

4、肺结核、活跃

以及以下两类疾病:

·由总统行政命令指定的检疫传染病。该清单上目前的疾病包括霍乱、白喉、传染性结核病、麻疹、鼠疫、天花、黄热病、病毒性出血热(如埃博拉、拉沙和马尔堡)、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COVID-19、中东呼吸综合征、SARS)以及由新型或再次出现的流感(大流行性流感)引起的流感。

·根据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应作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的事件(目前为COVID-19、脊髓灰质炎、天花、SARS、大流行性流感和其他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疫苗可预防疾病

疫苗可以预防一系列严重疾病。根据美国移民法,移民申请人必须接受某些疫苗接种,包括免疫做法咨询委员会建议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疫苗接种。请注意,申请人体格检查的每一套技术说明都有一份关于移民接种疫苗要求的增编。目前包括: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白喉

3、B型流感嗜血杆菌

4、甲型肝炎

5、乙型肝炎

6、流感。

7、麻疹

8、Meningocococcal疾病

9、流行性腮腺炎

10、百日咳

11、肺炎球菌肺炎

12、小儿麻痹症

13、轮状病毒

14、风疹

15、破伤风

16、水痘

医疗豁免

在某些例外情况下,申请人可就某些与健康有关的情况申请医疗豁免。这些基于健康状况的豁免由USCIS批准或拒绝。对于有不可接受条件申请豁免的申请人,USCIS将发送DGMH健康相关豁免表格(USCIS表格,I-601和I-602)。移民局将审查国务院领事官员和专家组医生为这些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医疗报告。DGMH还为美国移民局官员和外科医生提交的申请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审查这些文件。然后DGMH将审查结果转发给USCIS。

任何要求健康豁免的申请人必须在抵达美国或在美国调整身份后的三十(30)天内到设施或由医生进行医疗评估,DGMH将审查豁免表格,以核实设施或医生的身份来执行这项要求的检查。在某些情况下,DGMH可能会将CDC表格4.221-1转发给请求办公室以进行此识别。如有必要,在申请人获得健康相关豁免之前,请求办公室可以将CDC表格4.422-1转发给申请人或申请人在美国的担保人完成。

基于健康状况的豁免由USCIS批准或拒绝。DGMH不做这个决定。有关健康相关豁免要求的进一步信息,请参阅USCIS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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