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原则发表时间:2023-10-16 14:58 SOC分类原则是构成SOC系统结构的基础。 1. SOC涵盖了所有以报酬或利润为目的而从事工作的职业,包括没有得到直接补偿的家庭成员在家族企业中从事的工作。它不包括志愿者独有的职业。在最详细的分类级别中,每个职业只被分配到一个职业类别中。 2. 职业的分类是根据所做的工作,在某些情况下,是根据执行工作所需的技能、教育和/或培训。 3. 主要从事资源规划和指导的工人属于主要第11-0000组的管理职业。这些工人的职责可能包括监督。 4. 13-0000至29-0000主要组工人的主管通常有工作经验,工作活动与他们监督的工人相似,因此与他们监督的工人分类。 5. 31-0000医疗保健支持职业的工人协助,通常由29-0000医疗保健从业人员和技术职业的工人监督,因此31-0000主要职业中没有一线主管职业。 6. 33-0000至53-0000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的工人被归为适当的一线监督类别,因为他们的工作活动与他们监督的工人不同。 7. 学徒和受训人员按他们正在接受培训的职业分类,而助手和助手则分别分类,因为他们没有接受他们所帮助的职业的培训。 8. 如果一个职业没有作为结构中明确的详细职业,它被归类为一个适当的“所有其他”职业。‘’所有其他的职业在确定由一个广泛的职业组组成的详细职业时,并不占群体中的所有工人,即使这些工人可能执行一组不同的工作活动。这些职业是群体中最后一个职业,代码以“9”结尾,在他们的标题中显示“所有其他”。 9. 美国劳工统计局和美国人口普查局负责收集和报告SOC主要群体的美国就业数据。因此,要将详细的职业列入社会职业保障委员会,劳工统计局或人口普查局必须能够收集和报告有关该职业的数据。 10. 为了**限度地提高数据的可比性,尽可能地保持时间序列的连续性。 上一篇SOC代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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